疫情防控
目前全球疫情仍呈高发态势,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本土疫情点多面广,已波及29个省份。3月以来,我省多地发生省外输入病例导致的本土续发疫情。为有效控制和减少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建议大家减少非必要出行,尤其是跨省出行,尽量不邀请省外亲属、朋友来杭探亲访友。
截至4月12日,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省卫健委副主任孙黎明介绍,浙江省在开展应急处置中,大部分传播链持续时间只有一天,绝大多数疫情控制在3天以内。浙江省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持续强化“源头查控+快响激活+硬核隔离+精密智控”机制。各疫情发生地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抓住关键窗口期,快流调、快检测、快编组、快转运、快隔离,做到发现一起,迅速扑灭一起。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按照属地管理、群防群控、动态调整原则,坚持“人物同防、人物同查”的工作要求,自觉践行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家政行业的有序发展、保障家政从业人员的健康、保障家政服务客户的权益。倡导各市、区(县)家协、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协同配合,共同做好2022年度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企业管理
1、家政服务机构承担疫情防控的管理主体责任,由企业法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报告制度。
2、家政服务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储备防疫物资,保障家政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3、按照地区防疫管理要求,家政服务机构要对家政服务员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强化在岗的家政服务员的防控意识和能力,认真做到防疫“三件套”、防疫“五还要”。
4、企业有党支部的应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家政行业队伍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鼓励家政企业积极参与防疫所需的后勤保障和各项志愿工作。
5、企业法人或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醒家政服务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核酸或抗原检测应检尽检,对于辖区内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的,企业及家政服务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
二、人员管理
1、家政服务机构对上岗的家政服务员作好信息登记工作,包括行程证明记录、体温记录、健康情况记录等。如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应停止安排上岗并立即引导至就近定点医院留观和排查。
2、家政服务机构要全面采集了解在岗家政服务员的假期动态并登记汇总。有中、高风险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这三个方面情况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防疫规定,配合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去隔离点隔离,隔离完成后主动去社区报备,居家隔离结束后需提供两次48小时内核酸报告阴性证明,方可安排上岗。
三、服务管理
家政服务人员在上户提供家政服务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1、主动出示健康码或个人的行程证明。
2、出门及工作时,应佩戴好口罩。
3、进入用户家门时,应在门口换鞋或穿上鞋套。
4、进门前,对用户家的门把手清洁消毒后在进门。
5、进门后,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洗双手后开始工作。
6、做好用户家庭的室内通风、消毒工作。
7、与客户交流时,尽量保持一米的距离。
8、与客户分餐制。
9、如发现用户家庭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时,应停止服务并提醒就医,及时反馈给家政服务机构。
10、工作途中需乘坐交通工具的,应做好自我防护。
四、应急管理
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启动行业应急预案,各单位应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包括:病例所在相关活动区域应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在属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开展调查、采样、密接接触者筛查等工作,配合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未定相关服务对象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终止隔离观察。
五、打赢战争
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坚持就是胜利的决心和信心,认真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积极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快速响应,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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